
香港公司什么時候做賬審計報稅?
1、新成立的香港公司
稅局通常會在成立后的第 18 個月左右下發稅表,收到稅表要引起重視,注意在3個月內完成做賬審計和納稅申報事宜。
2、非新設立的香港公司
每年4月1日,會受到利得稅稅表,企業須在1個月內完成納稅申報工作。
香港公司沒有收到稅表是不是就不用報稅了?
并不是。如果香港公司在納稅申報期限內未收到香港稅務局發過來的利得稅表,并不代表香港公司無需記賬報稅。在此情形下,香港公司需要在納稅申報期內,主動完成納稅申報工作,若逾期納稅申報或不報稅,香港公司將遭遇著較大的處罰,輕則處罰金,重則公司股東董事長被列入黑名單,被鎖定銀行賬號,或銀行賬戶資產被繳入港府府庫,被香港法院提起訴訟或判刑。
香港公司的稅務申報形式有哪些?
一般來說,香港公司稅務申報形式可分為正常做賬報稅、僅做賬不審計報稅和稅務零申報三種。這三種報稅形式適應了不同公司組織形式和不同經營狀況的公司稅務申報工作。
1、正常做賬報稅
香港公司(主要為有限公司,且不論是公眾或是私人)依照法例要求,聘請香港執牌會計師對公司賬目和資產進行全面審計,形成完整的審計報告,并依照審計報告反映出的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稅務申報。
2、僅做賬不審計報稅
此種報稅方式只適用于香港居民注冊經營的無限責任公司,多為個體工商戶,無股東,稅金并入個人所得稅中,因此這類公司無需出具審計報告。
3、零申報
香港公司在注冊后,從未開展經營,且無香港銀行賬戶,方可適用于“稅務零申報”。